2023年7月13日下午,我司组织召开2006-2012年基层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评审会,学校学生工作部(处)段佳部(处)长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晋洪副主任及资助中心全体人员参加;根据遵财教【2013】25号、遵财教【2023】41号文件要求,对申报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206名基层就业毕业生申报材料进行详细审核,审核结果将在我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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